敘利亞戰(zhàn)場上無人機運用的啟示,把無人機當作消耗品這就對了。這幾天看敘利亞戰(zhàn)局的報道有一個現(xiàn)象值得關注,那就是土耳其方面無人機的損失有點大。一兩天之內(nèi)就能被擊落五六架,這個按大家以前的概念確實有點受不了。所以每當土耳其的無人機被擊落,總有敘利亞和俄羅斯的支持者在旁邊歡呼一陣。其實讓我說這個事兒不值得歡呼,這實際上是一個危險的信號,說明土耳其軍隊在無人機的使用強度和使用理念上完全走上了正軌。
再看看這兩天土耳其的有人作戰(zhàn)飛機并沒有損失,用無人機取代有人機,在這樣的局部沖突當中,確實是一個高消費比的辦法。這兩天甚至還看到有關土耳其無人機摧毀敘利亞“鎧甲”和“山毛櫸”的報道,按照報道方描述的戰(zhàn)術應該是土耳其無人機進入作戰(zhàn)空域,引發(fā)“山毛櫸”或“鎧甲”火控雷達跟蹤開機甚至開火。利用這一機會,土耳其地面的電子干擾系統(tǒng)測得對方防空武器、火控系統(tǒng)的無線電參數(shù)實施干擾,隨即無人機使用激光制導炸彈摧毀“鎧甲”和“山毛櫸”,這一套程序應該是反防空系統(tǒng)的標準作戰(zhàn)程序,關鍵就要看你的電子干擾系統(tǒng),能不能夠壓得住對方。
使用地面電子干擾系統(tǒng)來干擾防空武器系統(tǒng),這個一方面說明土耳其缺乏強大的空中電子干擾機。另一方面也說明雙方在地面的兵力貼得很近。在這樣的作戰(zhàn)行動當中無人機會損失,但是在現(xiàn)代作戰(zhàn)特別是較高強度的作戰(zhàn)當中,無人機的使用理念,本身就應該把它作為一個消耗品或者半消耗品。特別是中低端的察打一體無人機,在設計之初就要想到它是一個消耗品,你必須消耗得起。所以土耳其無人機的損失并不值得高興,而是說明土耳其在無人機運用方面已經(jīng)上道了。
當然有人會說,如果說無人機的設計上能夠避免被對方輕易的摧毀不是更好嗎?確實是這樣,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成本不能大幅度上升。之前我多次講我們國產(chǎn)的彩虹無人機最大的一個優(yōu)勢就是5000米高度,即察即打,也就是不管是偵察還是攻擊,我都可以保持在5000米的高度上。5000米高度對于防空火力來說是一個門檻,野戰(zhàn)防空武器的射高通常都夠不到這個高度,用這樣的方式減少損失可以說是一種效費比極高的聰明的設計方式。
有人也許會說我飛得再高點到10000米,連中空的都夠不到我不是更好嗎?確實有這種效果,但是付出的代價就不一樣了。要知道飛到8000到10000米以上的高空的時候,環(huán)境溫度會大幅下降,你的所有的機載的各種設備都必須要有環(huán)境控制,或者是保護系統(tǒng)才能正常工作。這樣一來整個飛機的成本、重量、有效的載荷都會有重大的變化。因此作為消耗品看待無人機,關鍵的是要講究效費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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