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美國聯(lián)邦航空總署(FAA)核準使用商用無人機的企業(yè),在 2015 年上半年呈現(xiàn)大幅成長。稍早又有國外消息指出,F(xiàn)AA 核準首架“電動玩具紙飛機”于美國領空商業(yè)飛行。這不禁令人納悶,美國推行無人機商用飛行法規(guī)是否有點過頭了?
據(jù)《福布斯》( Forbes)報導,由美國電動紙飛機制造商 Tailor Toys 所推出的紙飛機“PowerUp 3.0”,經(jīng) FAA 依無人機規(guī)范,即《現(xiàn)代化及改革法》(Modernization and Reform Act)第 333 條款豁免核準,今后 PowerUp 3.0 就可在符合法規(guī)條例下進行航拍作業(yè)。
先簡單介紹一下 PowerUp 3.0,其組裝方法很簡單,只要先按照所提供的步驟摺好紙飛機,接著扣上特制的智能模組(Smart Module)就完成了。使用時透過智能移動設備 App 以藍牙鏈接飛機便可操控。
智能模組支架采用碳纖維材質(zhì),較不易因碰撞而受損。前端置有低功耗藍牙(Bluetooth Low Energy,BLE)技術芯片,通訊距離可達 55 公尺,另含鋰聚合物電池,每次充飽電可持續(xù)飛行 10 分鐘;后端則結合旋翼與方向舵。
▲紙飛機結合智能模組,透過智能移動設備 App 就能操控
以 PowerUp 3.0 獲 FAA 豁免的申請者 Peter Sachs 表示,按照 FAA規(guī)定,使用該電動玩具紙飛機進行商業(yè)飛行時,必須由持有飛行執(zhí)照的駕駛員操控,還得有觀測員在場,而且只能在天候狀況良好的白天,以不超出視線范圍的距離飛行。另外,甚至要在飛行前 24 至 72 小時內(nèi),向航管單位申請發(fā)布飛航公告(NOTAM)。
這些規(guī)定看似符合程序,但以飛行“紙飛機”來看似乎又有點不合理。盡管 FAA 需審慎看待無人機納入美國空域系統(tǒng)的安全問題,但先將玩具紙飛機視為“無人飛行載具”列為豁免對象,再以相同法規(guī)要求業(yè)者遵守配合,這一連串處理方式都令人匪夷所思。
題圖來源: FAA Approves Commercial Use Of Drone Paper Airplane. Yes. Really. PowerUp 3.0 – Smartphone Controlled Paper Airplane 延伸閱讀:美國迅速核準 500 間企業(yè)使用無人機,大疆機種采用率最高美國擬解禁小型無人機商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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