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:該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,在未獲得活動準證的情況下,在馬林百列路操作一款名為DJI Phantom 4、重量為1.38公斤的輕型無人機,因而觸犯了航空條例。(DJI提供)
韓國建筑公司在新加坡馬林百列路無牌操作無人機,今早(7月8日)承認一項抵觸航空條例的控狀后,被判罰款9000元。這是新加坡第一起因無牌操作無人機而被治罪的案件。
男子吳良杰今早代表公司LT Sambo Co.,Ltd(新加坡分行)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。
根據(jù)控狀,該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,在未獲得活動準證的情況下,在馬林百列路操作一款名為DJI Phantom 4、重量為1.38公斤的輕型無人機,因而觸犯了航空條例( Air Navigation Order)。
無人機的管制框架在2015年6月生效,公司企業(yè)和公眾在使用無人機前須向新加坡民航局申請準證,除非無人機是作為休閑或研究用途,且重量不超過7公斤,并在室內使用。
控方指被告在人口密集的地點操作無人機,具有造成傷亡的風險。法庭須給予嚴懲,以阻遏其他公司與個人違例操作無人機。(人名譯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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