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水客”是指利用邊境兩地物品價格及貿易管制的差異,以賺取“帶工費”為目的,逃避海關監(jiān)管,“少量多次”攜帶受國家管制或應稅貨物、物品入境的特定群體。飯局上,王某、張某、鄧某以及“肥姐”四人很快確定了各自的工作范圍,開始了他們的奢侈品代購的“生意”。
王某負責尋找并推送信息給客戶,通過微信建立群組,將客戶、張某、鄧某等人拉到群里,張某和鄧某充當客服的角色。王某在澳門關閘某大廈租用了兩個倉庫,境外代購將從德國、英國、意大利等地購買的奢侈品寄到倉庫那里,由“肥姐”負責取貨,將貨物情況拍照發(fā)給王某和張某,二人再將照片轉給客戶確認??蛻舸_認后,“肥姐”便開始策劃如何將貨物偷帶過境。
“肥姐”會組織一批“水客”,將貨物從澳門偷帶到珠海拱北口岸。通過與“水客”合作,王某等人的“代購”生意越做越大??吹健按彙蹦軒淼呢S厚利潤后,越來越多的“代購”團隊產生,他們頻繁出入關口,不斷發(fā)展自己的“生意”。王某等人以為自己做的是“正經(jīng)生意”,殊不知,這種“代購”已經(jīng)涉嫌走私犯罪。
那么,我們平時出國購物,怎么才算合法入境?正規(guī)代購和非法走私的區(qū)別又在哪里呢?
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居民旅客進境物品超過免稅額的必須依法申報納稅;根據(jù)2019年1月1日實施的《電商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個人代購被納入電子商務經(jīng)營者的范疇,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稅務登記。即沒有明確申報依法納稅的代購就是一種走私行為,此前處于法律盲區(qū)的個人境外代購被納入監(jiān)管范疇。
2019年8月22日凌晨,拱北海關緝私局統(tǒng)一行動。分別在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珠海等地開展了統(tǒng)一的抓捕行動,一舉打掉了七個走私團伙。
此次行動,全國警方共搗毀了7個涉嫌利用網(wǎng)絡招攬客戶、通過人身攜帶奢侈品走私進境牟利的團伙,對2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,現(xiàn)場查扣名牌手表、服裝、鞋、包等1300余件,初步查證該案案值人民幣1.6億元。
看似便利的代購途徑,當“水客”帶著購買的海外物品過境時,很可能已經(jīng)觸犯了法律。因此,我們每個人都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,不要試圖挑戰(zhàn)法律的底線,更不要通過這種涉嫌走私行為獲得自己想要的海外商品,盡量選擇正規(guī)的渠道購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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