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周三美國司法部發(fā)布了無人機修正法案,旨在取代2015年的政策指南。據悉新政策沿用了舊版的規(guī)范和法規(guī),并重點針對網絡安全和隱私保護添加了一些關鍵內容。在新修正案中,要求相關部門出于網絡安全風險的需求對無人航空載具(UAS)企業(yè)的并購進行嚴苛審查,以防范針對供應鏈和DOJ網絡的潛在威脅。
此外新修正案中,美國司法部(DOJ)將會和美國聯(lián)邦航空局(FAA)圍繞制定空中交通支持等規(guī)范進行協(xié)調。此外新政策中特別提及無人機相機和傳感器中收集的信息,表示將會權衡“潛在侵擾性以及對公民隱私和自由的影響”和政府利益之間的關系。
新政策仍然要求對無人機使用進行年度隱私審查,并在個人識別數(shù)據上保留180天的數(shù)據曲線,除非確定保留信息是出于授權目的所必需的,或者保留在《隱私法》系統(tǒng)中記錄。
上個月,由于涉及無人機捕獲的鏡頭的網絡安全問題,美國內政部將所有800架無人機(無人飛行器)停飛。內政部的無人機用于撲滅森林大火,檢查土地受損,監(jiān)測水壩和觀察瀕危物種,但有人擔心包含機密信息的無人機鏡頭可能落入錯誤的人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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